奈曼旗社会保险中心4月养老保险征缴相关情况

发布日期:2020-05-18 浏览次数:97

一、因受疫情影响,3月初,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及自治区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9】19号文件,按照要求,我中心领导及相关股室业务人员认真研究落实,我旗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中,有151家中小微企业,缴费人数5759人,符合减免阶段性政策,2月份当期减免养老保险303.1万元;另有符合减免政策的5家中小企业,已预缴保险费38万元,4月,我中心与已缴费的5家符合减免条件企业签订预交养老保险费冲抵申请,其所交的2月份养老保险冲抵7月养老保险,并将落实政策情况及时向市社保局进行了汇报,填写了重点工作调度表。

二、截止4月末,我局共征缴养老保险11121122.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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