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79号公告,就非洲猪瘟应急响应期间的生猪运输车辆监管提出要求。近日,奈曼旗动物卫生监督所率先对长期在奈曼从事生猪贩运的运输车辆加装了GPS定位跟踪系统。同时,奈曼旗动物卫生监督所对长期在奈曼从事生猪贩运的运输车辆进行了备案,要求车辆所有人提供以下材料: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备案申请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备案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备案车辆的车辆营运证。进一步明确了承运人应当履行对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等动物防疫的义务,加强生猪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有利于阻断病毒传播途径,防范疫情跨区域传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