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农牧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2020-05-18 浏览次数:1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奈曼旗农牧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奈曼旗农牧局是奈曼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牧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的综合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落实绿色生态农业、肉牛产业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3、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 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提出减轻农牧民负担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

4、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划。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5、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 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 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肉类、奶业、饲草饲料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

7、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全旗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8、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水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执行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2、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组织编制上级和奈曼旗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申批、核准奈曼旗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3、负责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14、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オ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16、完成奈曼旗委、政府和奈曼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牧区建设,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牧区全面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

2)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统筹整合农牧业投资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支牧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8、有关职责分工

与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奈曼旗农牧局负责食用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奈曼旗农牧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奈曼旗农牧局部门预算包括:农牧局本级预算和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奈曼旗农牧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7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3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3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单位名称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编制人数

事业编制人数

工勤编制人数

合计

在职人数

离休人员

退休人员

其他人数

参公管理编制

全额编制人数

差额编制人数

自收自支编制数

小计

行政在职人数

事业在职人数

工勤在职人数

小计

临时工

遗属人数

参公管理人数

全额在职人数

差额在职人数

自收自支在职人数

合计

221

33

18

159

7

0

4

320

201

30

15

156

0

0

0

0

119

54

1

53

奈曼旗农牧局

37

33

0

0

0

0

4

68

30

30

0

0

0

0

0

0

38

13

0

13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奈曼旗分校

4

0

0

4

0

0

0

7

4

0

0

4

0

0

0

0

2020年(农牧)部门预算公开表5.9修改上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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