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法院:“开门纳谏”防范金融风险 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发布日期:2020-05-18 浏览次数:216

     为进一步增强金融纠纷化解能力,切实维护金融安全。近日,奈曼旗人民法院召开防范金融风险座谈会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会。旗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权,旗司法局局长陈浩斯巴雅尔,奈曼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占武、副院长于振学,公证处主任武德,奈曼旗法院立案庭庭长韩秀芝出席会议,中国银行奈曼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奈曼支行等9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法院副院长于振学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奈曼旗法院2017-2019年金融案件审判情况。法院副院长何占武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

与会人员表示:“此次会议标志着法院与银行合作共建社会法治和诚信体系,营造优良营商环境迈出了重要一步。”并针对当前金融纠纷案件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及如何推进多元化解金融类纠纷合作机制、建立法院于银行互动互联机制、共同防范和应对金融风险的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多发的现象及如何减少金融风险的发生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建立健全金融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机制,确保快速实现债权。二是加大调解力度,拓宽调解空间,提高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三是建立联动机制,构建金融信息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引功能,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四是建议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风险防控,完善贷款制度,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此次会议还达成三点共识:一是强化沟通联动。各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加强联系,推动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增强协作配合,共同聚焦金融纠纷源头治理。二是创新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机制与诉前调解、执行和解等诉讼机制相结合,拓展化解金融纠纷的方式和渠道,减轻金融机构诉累,提高资金回收率。三是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业务交流。提升调解机构和调解队伍的业务水平,发挥行业调解机构的专业优势,更好促进非诉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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