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奈曼旗委政法委员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018年4月24日)
按照要求,现将旗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旗委政法委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坚持纪律作风建设一刻也不松懈,真正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政法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廉洁自律责任状,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签订责任状。同时,政法委书记与政法各部门签订了队伍建设责任状,管好干部、带好队伍,依法依规做好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工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班子成员经常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制定“一把手”正面清单17条、负面清单11条。机关没有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办被问责事件。
二、权利运行制约监督情况。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 不搞“一言堂”、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经常召开政法委员会委员会议,充分听取委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提升指导本领。不插手干预具体案件的处理,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维护政法部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情况。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委、旗委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把各项作风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在全旗政法系统开展了“纪律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持续巩固“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建设活动成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努力打造过硬政法队伍。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没有发现干警违规违纪行为。
四、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情况。在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中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提高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坚持周五学习制度,有学习安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笔记。
附件1:2018年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附件2:2018年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