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发改局党组2018年度干部职工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1 浏览次数:108

《发改局党组2018年度干部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经党组成员会签后,印发给你们,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发改局党组2018年度干部职工考核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局领导班子、党员及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实现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提高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切实调动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各股室的作用,圆满完成工作目标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此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行科学考核,奖优罚劣,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发展和改革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成效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3、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三、考核对象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四、考核时间

2019年3月1日至3月月15日。

五、考核机构及考核程序

局党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党建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党建办成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党建办成员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考核初审完成后,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六、考核内容、赋分及有关事宜

考核分工作完成情况、学习情况(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集中学习、自学等学习情况)、出勤情况、民主测评四大项共100分,其中工作完成情况、学习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各占30分,出勤情况占10分。

1.考核结果将作为2018年度优秀的重要依据,并评选出5至6名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

2.2018年有获奖情况经领导小组评议后适当加分;

3.全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有无故旷工者,不予评优;

4.有严重违纪者不予评优。

 

附件1: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局党组2018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综合测评表

附件3: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学习笔记情况登记表

 

 

 

 

 

附件1: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8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春江(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于海臣(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崔汉良(党建办主任)

吴晓娟(党建办工作人员)

吴  丹(党建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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