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及时整理本股室(中心、所)应公开的内容上报到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务、政务、财务(以下简称“三务”)公开工作,增强“三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有效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就持续全面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三务”公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三务”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权力公开透明,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发挥公开“防腐剂“作用,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漫延的土壤,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纪原则。遵循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依法依规贯穿于“三务”公开的全过程,实现“三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真实公正原则。坚持求真务实,确保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可靠,准确无误,结果公正公平,面向党员,面向群众。
(三)注重实效原则。以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事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三、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等。
2.党的思想建设: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等。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员发展、民主评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情况等。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情况;干部管理教育情况;干部评优、职称评定情况;干部职工考勤考核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情况;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情况等。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处理违纪党员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构设置、相关责任人情况:本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服务承诺事项、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及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等。
2.发改要闻公开情况: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经济要闻的发布情况等。
3.政务公开情况:主要政策法规、行政权力办事指南、规范性文件及机关工作制度等。
4.发展规划情况:本机构制作的各类综合、专项发展规划情况等。
5.行政权力行使情况:本机关行使行政权利的事项、设定依据、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等。
6.项目管理情况:对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情况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情况等。
7.深化改革情况:对牵头改革的任务完成情况,“放、管、服”工作情况。
(三)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2. 财务工作范围、职责、具体报销流程及指南等。
3.干部职工的职务职称待遇情况。
4.专项经费和经常性经费中公用经费的各项开支项目明细(基本建设、维修项目、设备采购情况等)。
5.关系到全局发展及与干部职工利益相关的重大资金的投入、使用与管理情况。
四、“三务”公开的主要形式、程序及时限
(一)公开形式
1.适宜在本部门内公开的,通过会议传达、简报、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2.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通过“三务”公开网站、文件、会议、微信群、活力奈曼要闻、奈曼旗纪检监察网等渠道进行公开。
3.对干部职工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不便公开的,应作具体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公开程序
1.制定方案。根据旗委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限等,明确任务。
2.实施公开。突发性或专项工作、重要决策等需要公开的,由承办股室将拟公开的内容报“三务”公开办公室审核,经“三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规定和要求,采取适当的形式予以公开,“三务”公开领导小组不能决定的,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公开。
3.收集意见。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对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报“三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三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相关股室进行研究落实。
4.处理反馈。将收集到的意见或建议的处理结果及时向党员或服务对象反馈,需要公开的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公开;对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将办理结果予以反馈,并视情况采取适当的形式公开。
5.归档管理。对所有“三务”公开的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三)公开时限
“三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原则。
1.固定公开事项。凡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分工职责、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稳定性公开事项,应在事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程序,并坚持固定公开。如遇修订、调整,应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事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周期,一般为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
3.逐段公开事项。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应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事项。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5.及时公开:热点问题。
6.适时公开:重点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三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三务”公开纳为全局工作的重点内容,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江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海臣,副局长郭景华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股长为成员的“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三务”公开办公室,确保“三务”公开工作层层有人管、项项有人抓、时时有人监督,形成常态。
(二)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在党内生活及机关工作开展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干部群众意见表达渠道,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协调关系,统筹兼顾。推行“三务”公开,必须正确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创新,又要科学安排,做到规范操作,稳步实施;必须正确处理好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最大限度地让群众了解他们希望了解的内容,防止流于形式,确保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必须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关系,通过党务公开进一步促进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四)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要从推动工作的角度出发,切实抓紧、抓实,明确指导思想、内容方式,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干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五)服务大局,密切配合。“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监督检查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动态、领导讲话、图片新闻、重要文件等内容要及时更新上传。各股室要大力支持配合,为“三务”公开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三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依纪依法,客观真实。准确把握“三务”公开的政治性和政策性,严格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公开。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程序要严密、规范,公开形式要多样、便捷,保证“三务”公开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附件:1. “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党务信息公开目录
3.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4.财务信息公开目录
附件1:
“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春江(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于海臣(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景华(副局长)
成 员:张桂丽(党建办工作人员)
胡东武(办公室副主任、机关财务会计)
领导小组下设“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综合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三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于海臣(兼)
成 员:张桂丽 胡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