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广播电视台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广播电视台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全台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支委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党支部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支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室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主要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1、纳入班子会议重要议事日程。要将意识形态工作日常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
(二)认真贯彻落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支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题词)精神。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自觉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支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每年度投入一部分经费用于组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严格落实广播电视节目三审制度,确保舆论导向安全;加强制度和设施建设,确保节目播出安全;加强本单位微信公众平台、QQ工作群、职工个人微信朋友圈等新媒建设和管理,确保网络生态安全。
(四)加强新闻宣传队伍管理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选优、配齐、配强各岗位环节干部和从业人员,确保宣传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2、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3、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对因工作失误影响意识形态安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责任追究
全台领导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报上级党委批准,分别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4、新闻(专题)节目采编播相关人员,作风不实把关不严,造成内容虚假、导向错误节目播出,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的;
5、工作玩忽职守,给敌对分子以可乘之机,造成节目插播停播的;
6、对广告、电视剧、歌曲等非本台原创节目监管审查不力,造成上级明令禁播或带有政治错误倾向的节目在本台播出的;
7、 利用个人微信朋友圈、QQ群等,泄愤诋毁、煽动闹事、造谣传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思想混乱的;
8、其他因履行职责不利,造成严重后果的。
附:
1、广播电视台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2、广播电视节目三审制度
3、奈曼旗新闻单位采编播岗位制度
4、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5、广播电视台关于微信、QQ等群号管理办法
抄送:中共奈曼旗委宣传部、奈曼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奈曼旗广播电视台 2018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