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政法委自身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2018-08-31 浏览次数:120

中共奈曼旗委政法委员会自身建设情况

 

旗委政法委员会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会前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应当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应当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政法委员会委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基层党员干部讲党课。

旗委政法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忠诚干净担当,为全旗政法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出示范。

旗委政法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主义。

旗委政法委员会成员应当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配偶子女从业行为,禁止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和人事安排,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做斗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旗委政法委员会成员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调查研究,每年抽出一定时间,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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