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奈曼旗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08-31 浏览次数:206

2017年工作总结

 

中共奈曼旗委政法委员会

 

按照年度工作考核的要求,现就2017年度旗委政法委履行职责和党风廉政以及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维护全旗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就。围绕自治区成立70周年、党的十九大、朱日和阅兵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矛盾积案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各领域的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重点案件落实了包案化解责任人,6件信访积案得到化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落实“非访”整治工作责任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人进行了协调救助,对有违法行为者依法严厉打击,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5人次。在重点时间节点完成了对重点群体的稳控工作,实现了“零进京、零赴呼、零非访”的目标。按照应评尽评原则,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1项。强化了邪教和非法宗教防范措施,以反邪教宣传月为契机开展宣传活动17次,打掉全能神邪教组织1个,刑事拘留2人。

(二)平安法治奈曼建设取得新成效。深入组织开展了缉枪治爆和打击“黄赌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了木材加工企业、养老场所、学校、在建工程等单位场所火灾隐患的整改,完成了2家市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年内全旗未发生有影响的公共安全案事件。有效整合政法力量和社会调解资源,健全各级调解组织,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新进步。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村霸”专项行动,打击处理203名重点人员,有效震慑“村霸”违法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网格化和综治中心建设,建成了2100平米旗综治中心。组织全旗幼儿园联合检查3次,校园安全检查2次。对老年保健品销售场所进行集中整治,突击检查10余家保健品经营场所,2家经营场所被停业整顿。对全旗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了筛查,共筛查出三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258人。与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书,落实监护责任,实行监护人以奖代补制度。

(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受理和办理力度,逐案确定办结时限,全年共接待群众信访60件,转办案件7件。开展了案件评查活动,整治执法司法过程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共评查案件31件。对15名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进行救助,救助金额42.6万元。完成了公安局“大部门、大警种”改革,在全区成立了刑事犯罪侦查局和治安行政管理局,初步形成了打击犯罪扁平化、侦勘研办一体化、警务管理去行政化的运行机制,打击违法犯罪效能凸显。

(五)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取得新提升。通过开展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整顿活动,教育引导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打牢高举旗帜、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开展了全旗政法系统“树立忠诚干净担当形象,展示政法干警时代风采”主题演讲比赛,组织开展了政法系统“喜迎十九大,做忠诚卫士”文艺汇演等活动。全旗政法机关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5期,培训人员2485人次,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以提高政法干警业务素质为目标,围绕部门工作特点和岗位技能需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政法系统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汇报演练(奈曼篇)活动,在实战演练中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促进政法人才队伍健康发展。依靠政法系统微信群开设政法微课堂,组织政法各部门认真学习各项禁规律例,规范和约束干警的一言一行,使全体政法干警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促进政法队伍风清气正。开展从优待警活动,为全旗774名政法干警办理了因公伤亡保险,组织开展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干警)评选活动,全旗政法系统共有38个集体、87名个人受到旗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政法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成员签订责任书,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做好分管工作,又要带好队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委、旗委相关规定,把各项作风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时处处用规定对照自己、检查自己、修正自己。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到旗党校廉政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增强了学习效果,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得到提升。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上,通过召开政法委委员会议、书记办公会议等形式,充分发扬民主,强化了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机关制度,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三、党建工作情况

(一)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政法委支部认真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明确了支委委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党员干部,定期督促检查,及时分析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落实工作措施,使支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和业务骨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丰富了机关党建文化,激发了党员工作热情,推动了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在常态化学习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标准,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拓展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了学习计划安排,为党员干部购买了学习资料,学习实行签到制,每位党员轮流讲课组织学习。坚持原原本本学、反复深入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真正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工作述职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当中,与党员干部签订了责任状,使党员干部时刻注意言行,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加强了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发展党员1人,转正1人,支部各项工作都做到规范,并及时存档。支部党员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机关党员干部6人包联固日班花乌龙台村和伊和达沁嘎查精准扶贫户,努力为包联嘎查村和包联户办实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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