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奈曼旗委政法委员会
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
一、机关集中学习由机关党支部安排,组织和宣传委员组织。
二、实行定期集中学习制度,于每周五下午15时在机关会议室进行集中学习。
三、实行经常性自学制度。注重利用工作和业余时间,坚持学习政策、理论、业务等方面知识,不断增长才干。
四、合理安排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党的理论、市场经济、现代科学技术和政策法规,特别是要加强对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五、创新学习方式。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学习与请进来培训相结合,学文件、听报告与业务研讨相结合,不定期交流学习心得。
六、机关党支部负责督促检查机关全体干部的学习情况,并指定专人做好集中学习记录,机关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和自学都要有学习笔记。
七、全体干部要主动参加集中学习活动,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八、全体干部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安排的学习活动。
附件:中共奈曼旗委政法委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