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草原生态 建设绿色奈曼

发布日期:2020-05-12 浏览次数:97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奈曼旗人民政府于2018年3月1日发布公告,要加大草原保护力度,加快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恢复草原生态功能。

2019年全旗实施全年禁垦禁牧。禁垦是指全旗所有草原用地禁止一切开垦耕种农作物行为和非法在草原上建窖、建坟、建房、修路硬化,非法在草原上实施挖沙、采石、采探矿、取土等破坏草原的行为;禁牧期全旗境内所有家畜一律禁止外出放牧,全部舍饲圈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于违反禁垦禁牧规定进行非法开垦草原20亩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法开垦草原20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在禁牧期违法放牧的,给予警告,并处以每个羊单位5元至10元的罚款(一头牛为五个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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