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旗审计局在旗委、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上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行使公共权力的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狠抓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在促进宏观政策落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维护民生等方面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全力服务于我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 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有效发挥审计作用
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要求,在预算执行审计上求深,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上求真,在政府投资审计上求精,在民生保障资金审计上求严,在审计质量管理上求细,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全面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截止到2016年12月,共完成各类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3个,提出审计建议46条,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39条,采纳率达85%。
1、认真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和市局统一部署,2016年开始,每季度审计一个重点项目。截至目前,相继完成了养老服务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减轻企业负担、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发挥不充分、专项资金应配套而未配套、小微企业贷款还款方式创新滞后、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不充分、落实支小助微政策不到位、“绿色信贷”机制建设滞后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客观地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了问题的主体责任,并边审计边推动问题的整改,有效地发挥了跟踪审计的作用。
2、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推动健全政府监督预算体系,落实预算管理制度尤其是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科学管理、依法理财为主要目标,认真开展了2015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和公安局、计生局、接待办3个部门的2015年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督促问题整改。
3、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认真开展了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有效地节约了政府资金,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截止到2016年12月末,共完成以下审计项目:
一是完成对奈曼旗水务局2013年、2014年7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的审计和2013年、2014年度节水增粮项目的审计。
二是完成对奈曼旗交通局实施土城子至青龙山、太山木头至章古台和2013年度通村沥青(水泥)路项目共13条公路的决算审计。
三是完成对奈曼旗国土资源局2011年自治区本级新增费土地整理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勘察设计未招投标、施工工程量计量不实等问题。通过现场审计核实,上述审计项目共审减金额447.97万元,整改落实金额496.11万元,核增抵顶项目金额188.14万元。
4、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根据旗委组织部门委托,截至12月份,我局已完成对11个苏木乡镇22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重点审计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有关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财政财务管理以及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通过审计发现存在核算不规范、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扩大范围支出等问题。通过开展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促进了领导干部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提高了领导干部民主决策能力和当家理财水平,同时也为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较为详实的审计结果报告,使审计结果切实成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
5、完成“十个全覆盖”延伸工程审计调查。根据旗政府工作安排,对全旗“十个全覆盖”延伸工程进行了审计调查。截止到2016年6月底,全旗“十个全覆盖”延伸工程项目。通过审计调查发现“十个全覆盖”延伸工程存在工程项目建设手续不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未完工、未验收、未评审、财务核算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下达整改建议。要求各苏木乡镇及时补充健全建设项目手续、对完成的工程及时进行验收,并报送财政部门进行评审。
6、完成全旗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根据自治区审计厅统一安排,我局对全旗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医疗保险政策制度落实和改革措施推进情况,以及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民政、财政、扶贫等部门进行审计,并延伸调查了3个定点医疗机构。审计结果表明,我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健全全民医务人员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在医疗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也发现应保未保、重复参保、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等问题。审计通过提出建议,督促相关问题有效整改。
7、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资产负债的审计。根据通辽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开展了对全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资产负债审计。通过审计,摸清了我旗截止2016年8月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资产负债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上级拨付基金不及时,造成旗县支付基金不及时,老百姓的药费形成积压,群众利益不能有效保障,对审计结果形成审计报告上报市审计局。
8、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全年共被上级审计机关抽调12人次,参与统审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审计任务。
二、积极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旗委旗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抽调6人组成三个驻村工作队,对东明镇北奈林村、达木嘎筒村、英图村进行驻村工作,助力十个全覆盖和扶贫工作。驻村期间,协助镇、村干部开展村上危土房改造、村屯卫生治理、协调修路资金等工作。同时,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我局组成包联工作队对东明镇达木嘎筒村进行精准扶贫,我局在完成精准扶贫基本工作的基础上,协调市财政资金31.68万元,完成田间路建设3.7公里,并协调变压器5台。
三、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2016年以来,我局始终把党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为目标,不断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思想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责任分工,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积极开展各项专题活动。通过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党章和各项党内法规。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专题纪录片《永远在路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典型案例为镜、为戒、为鉴、为训。使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廉洁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坚持依法、文明、廉洁审计。
三是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对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关于《准则》和《条例》的说明等内容的学习,把党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部署上来。扎实有效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四个意识”。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及各项廉政规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把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要求,体现在扎实做好各项审计工作中。
四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细化了一系列涉及队伍建设、审计业务管理、审计执法、廉政建设、机关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坚持用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使权力的运行更加透明、工作职责更加清晰、工作流程更加规范。
五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一是签订保密责任状,健全完善《保密工作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等责任制度,明确保密工作责任。二是加强管理。严格遵守“上网计算机不办公,办公计算机不上网”规定,实行内、外网分离,并配备专用服务器,外网计算机不得存有任何办公信息。传输接收办公电子文件,只可使用内网邮箱。严格规范移动存储介质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要严格分类管理,严禁交叉使用。确保将保密工作贯穿到审计工作中。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审计人员少、审计工作任务繁重。如今我局工作人员仅为17人,除了要完成年初安排的工作计划外,还要面临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市局的临时抽调等情况,我局审计力量与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审计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还不能完全符合新形势的要求,由于审计职能的不断增强,审计项目也逐渐呈多元化趋势,导致缺少一些如工程造价类、计算机辅助审计类、环境资源类、法律类等其他综合类业务人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工作的开展。三是审计知识更新不及时。审计人员长年忙于审计项目,对各行各业法规的学习掌握还存在较大差距,加上各种财经法规政策的修订频繁,知识更新速度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无论是思维方式、业务水平还是法律法规的运用,都需要不断改进和提高。
五、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将“四个全面”和“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审计工作大局,按照旗委旗政府要求,坚持“质量立审、依法执审、科技强审、人才兴审、纪律护审”,强化审计监督。
一是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加大对旗本级和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力度,促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对政府部门的审计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约束和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对资金量大、有预算资金分配权和下属单位多的部门,要有计划地进行重点审计,促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合理有效地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依法履行职责,将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在强化本级支出审计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力度,深入揭露资金分配不规范,拨付不及时,使用不合规和脱离有效监督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国家财政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二是围绕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注重对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审计。严格控制无概算搞建设和超概算问题的发生,加大对建设过程中的高估冒算的查处力度。同时用客观的角度分析评价项目建设效果,促进提高项目的科学决策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通过审计监督保证国家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加大对在新农村建设中牵涉“三农问题”的资金使用、分配规范性方面的审计。注意检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各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对扶贫资金进行有针对性地审计和审计调查,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着力抓住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是围绕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按照旗委组织部门的委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监督。维护财经法纪,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财经法规意识和经济责任意识。
五是全力完成旗政府安排的扶贫攻坚任务。按照旗委、旗政府安排和部署,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在措施上持续发力,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在对包联的三个村的贫困户识别、走访、建档、立卡的基础上,要明确项目,争取资金,坚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脱贫任务。
六是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队伍的自身素质。加强审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充实审计队伍,不断强化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做到在学中干,干中学,逐步提高自身审计能力,努力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大力弘扬“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思想道德素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的审计队伍。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