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奈曼旗审计局审计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关注财政、民生、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着力加强审计能力建设,为依法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奈曼旗经济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一、审计任务和措施
抓住财政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两大主题,重点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出让金、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教育公用经费收支情况等审计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到各个审计项目始终,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揭示重大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把行政运行成本和管理绩效的监督贯穿到各个审计项目始终,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上三级党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管理使用和楼堂馆所清理情况的审计;把公共财政资金监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的监督贯穿到各个审计项目始终。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着力抓好审计质量、审计整改和审计成果利用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二、 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一)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一切收入均应纳入预算管理,一切支出均应按预算花钱”为标准,以推动健全政府监督预算体系,落实预算管理制度尤其是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科学管理、依法理财为主要目标,重点关注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评价预算对财政收支的规范和约束使用;关注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有关规定在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中落实情况;关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编制、控制和执行情况;关注财政存量资金的管理、盘活和使用效益情况;关注政府性债务增减变化情况;关注地方政府违规出台优惠政策减免税费情况等;审查税收政策落实和税费征管情况。
审计对象、范围、要求:对旗财政局、地税局具体编制、组织和执行2015年旗本级财政预算情况进行审计;对接待办、计生局、公安局3个部门的2015年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3月上旬开始实施,5月上旬结束。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预警防范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部门及单位科学发展。重点围绕任期内履行部门经济职能、执行国家经济政策、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和效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事项开展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政绩观。
组织方式:根据旗委组织部门委托安排,开展对12个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审计时间:4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
(三)十个全覆盖及延伸工程的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十个全覆盖工程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效益,确保十个全覆盖工程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重点对主要审计旗财政拨付给苏木乡镇“十个全覆盖”及延伸工程的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村民之家建设、文体广场建设、美丽乡村、危房改造和村屯绿化等支出。关注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手续是否健全、工程项目是否及时验收评审、财务核算是否规范等问题。关注“十个全覆盖”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确保工程真正让农牧民得到实惠。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牵头,旗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股参加审计。
审计时间: 6月中旬开始实施审计, 8月中旬结束。
(四)扶贫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为加强和规范全旗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全旗扶贫资金进行全面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审计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有无滞留、是否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
审计对象:旗财政局、旗扶贫办、旗发改局、旗民族宗教局及使用扶贫专项资金的乡镇苏木。
审计时间:7月中旬开始实施审计,9月下旬结束。
(五)重点建设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促进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建设项目管理力度,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发挥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督制和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管理、承发包管理、资质管理、工程造价管理、资金管理、基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1、水务局2012年至2014年13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审计
审计时间:3月中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
2、奈曼旗交通局实施土城子至青龙山、太山木头至章古台和2013年15条通村沥青水泥路项目审计
审计时间:3月下旬开始,7月下旬结束
3、水务局2012年至2014年节水增粮项目审计
审计时间:8月上旬开始,12月下旬结束
4、国土局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审计
审计时间:11月上旬开始,12月下旬结束
(六)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国家审计署统一部署,以促进医保政策落地、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强化医保基金管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重点审计医保制度运行情况及成效、医保政策制度落实情况、医保改革措施推进情况、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审计内容:2015年全年和2016年上半年全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乡大病保险基金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8月上旬开始审计,10月中旬结束
(七)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和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对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主要针对养老服务行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减轻企业负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主要关注地方政府是否制定相关发展实施规划、相应的财政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并投入使用,及时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等。
审计时间:2016年全年(四个项目分为四个季度进行审计)
(八)完成旗委、旗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项目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项目。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