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油气回收综合治理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0 浏览次数:153

中石油奈曼分公司、各社会加油站: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内商运字〔2014〕989号)和市商务局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在2015年加油站年审前完成辖区内部分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改造前期任务工作,其余加油站在2015年底前完成油气回收改造任务。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全旗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进展缓慢,企业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绝大部分企业存在着观望态度。

为确保我旗油气回收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加快推进全旗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各加油站务必在2015年4月5日前完成油气回收前期准备工作,逾期未完成一律不予通过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审。在2015年4月5日后具备施工条件要尽快启动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名单见附表)

二、其余加油站务必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油气回收改造任务,逾期未完成一律不予通过2016年度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审。

三、所有加油站在开展油气回收改造工作时务必要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加快推进,改造一批,验收一批,确保完成全旗油气回收改造任务。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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