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支持第三产业发展摸底调查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填报《自治区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荐项目调查表》。
请务必于2015年2月6日前上报旗财政局工交与经贸股。
联系电话:4219214
奈曼旗财政局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5年2月4日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