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联单位帮扶壮大集体经济项目
太平屯村养羊方案
为巩固党的基层政权,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村级“无钱办事难”的问题,根据上级积极壮大集体经济文件精神,结合我村与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结对帮扶实际,特制定太平屯村养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成小康社会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模式,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促进太平屯村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专项支持我村10万元养羊资金,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探索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建立持续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加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确保村级组织“有钱能办好事”。经过3至5年的努力,力争使全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走在全苏木前列。
三、发展方式
以发展产业带动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1)包联单位(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购买的十万元基础母羊( 只),以固定资产(发展村集体经济)入账。研究、落实通过养殖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制定养殖方案、监管措施,确保入账的固定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在养殖发展过程中损失、流失。制定实施办法、方案并公示。(保存会议记录等材料)。本项目实施方太平屯村村民委员会为甲方,乙方为代养方,经会商甲方将 只基础母羊交给乙方代养,期限为 年。(乙方应向甲方:太平屯村村民委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两名公职人员担保公证书,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太平屯村村民委员会决定)
(2)乙方负责代养甲方交给的基础母羊,每年乙方向甲方按按基础母羊头数的80%交付4个月龄,体重达30斤以上的母雏羊 只。
(3)所有羊的饲草料、防疫由乙方负责。
(4)乙方代养期间如发生基础母羊病死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按损失头数补足。
(5)合同到期后,乙方无条件如数归还甲方二岁龄至四岁龄的健康基础母羊,并由甲方验收认可为止。
(6)本项目由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委员会负责监督,定期派人到乙方查看基础母羊的养殖情况。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扶贫任务完成撤出后,监管任务由明仁苏木乡党委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3月—4月)。村“两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瑞
副组长:王绍军
成员:马喜军、张立新、姜武、肖树军
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532”工作法制定养羊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交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审核。
(二)实施阶段(2020年5月—2025年5月)。由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抓好村集体养羊项目的实施,实施过程由村监督委员会、驻村工作队监督实施,并及时向帮扶单位和苏木党委政府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谋划,科学发展。要结合本地实际适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强化科学发展的理念,不能以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推进畜牧业产业化,搞好扶贫开发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因村制宜,面向市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要求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村“两委”要把此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同时,加强民主监督管理,做好该项工作的归档工作。
(四)检查验收,严格考评。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接受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监督管理,检查验收时与实际不符追究工作领导小组责任。
中共明仁苏木太平屯村支部委员会
明仁苏木太平屯村村民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