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河堤字〔2016〕5号
关于退休党员2008至2014年不再追缴党费的
请 示
奈曼旗水务局党委:
根据上级组织部门文件精神,经我支部对退休党员走访调查,征求其意见,结合实际情况,退休党员提出2008年至2014年人员工资按照企业对待收入过低,月收入仅千元左右,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每年向党组织已上交部分党费,根据现在生活情况无法追缴所欠部分党费。本着自愿原则经我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支部10名退休党员自2008年—2014年不再向个人追缴党费。特此向局党委请示给予批复。
奈曼旗河道堤防管理所党支部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