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木嘎筒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发布日期:2019-07-10 浏览次数:153

达木嘎筒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一、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支部班子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要求,集体讨论研究,并以会议表决形式做出决定。

二、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所指的重大问题为:

1、重大工作部署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审定;

3、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定;

4、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

5、向上级请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6、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7、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其它重大问题。

三、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讨论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

四、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召开支委会,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确定议题。

2、会议研究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3、逐项表决。会议由书记视讨论议题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或暂缓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表决。会议必须逐项表决。

4、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5、执行。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根据会议决议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书记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会议需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六、对会议未做出决议的事项以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参加会议人员均应保守秘密。否则,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

 


信息来源:达木嘎筒村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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