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4日,收到奈曼旗财政局拨入资金350万元,此资金汇入奈曼旗商务局(粮食局)基本存款账户。
2008年6月5日,根据旗财政局建设股股长尹建国(已故)口头通知,将150万元汇入旗农发行,用于归还奈曼旗万溯连粮贸有限公司贷款,将200万元借给奈曼旗伟丰粮贸有限公司,该款未下发文件,商务局也没打申请报告。
2009年11月13日,收到奈曼旗财政局拨入资金806,242.00元,又收到奈曼旗伟丰粮贸有限公司汇入资金1,193,758.00,共计200万元。经请示旗财政局建设股股长尹建国并通知:此款为奈曼旗伟丰粮贸有限公司偿还在商务局的借款200万元,其中伟丰粮贸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新增的设备款806,242.00元由旗财政局拨款购买,其余1,193,758.00元由伟丰粮贸有限公司汇款偿还,有四方协议。
2009年11月13日,此款汇入旗农发行,用于偿还奈曼旗万溯连粮贸有限公司的贷款200万元。
关于签订“四方协议”,经了解,商务局当时并不知情。道力歹粮库是租赁给伟丰粮贸有限公司还是聘用雷委华经营管理,商务局不知情。
此说明
奈曼旗商务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