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牧业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说明
三、部门人员情况总表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通辽市本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旗政府关于发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旗种植业、畜牧业、农牧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旗农牧业产业政策,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资源合理配置,提出大宗农畜产品流通、农牧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㈡组织全旗农牧业资源区划、生态农牧业和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全旗农用地、草原草场、农村牧区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发展;负责农牧业防灾、抗灾工作。
㈢承担完善农村牧区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研究提出深化奈曼旗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奈曼旗农牧业地方性规章草案,健全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农牧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㈣负责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旗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承办政府有关农牧业涉外事务,协调管理有关国际农牧业组织在奈曼旗实施的项目。
㈤负责组织落实促进畜牧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主要畜产品质量升级;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畜牧业优化区域布局,指导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奶业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预警监测工作。
㈥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订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制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经营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职业技能开发等工作。
㈦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标准,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审核发放生产、经营许可证。预测并发布农畜产品及生产资料供求等经济信息。
㈧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哭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㈨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病的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动植物防疫检疫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旗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发布疫情、组织扑灭工作;负责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生物安全工作,负责职业兽医的管理。
(十)负责管理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工作,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承担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工作,开展农牧业统计,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十一)负责制订奈曼旗农牧业科研、农牧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分工组织实施农牧业重大专项科研,组织实施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牧业先进技术,开展农牧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和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农牧民技术培训、农牧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十二)负责全旗草地资源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监测和治理规划、草地建设和开发利用及草原监理工作;负责草原防火的组织协调、编制草原防火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旗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开展有关扶贫工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及横向经济协调;负责外资扶贫项目的引进、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旗扶贫开发统计与监测工作。制定旗本级扶贫资金项目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有关扶贫项目。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有关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全旗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的有关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通辽市有关农牧业机械化的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全旗农牧业机械化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农牧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农牧业机械科研项目攻关及科研成果鉴定、推广和农用柴油市场供应工作;监督管理全旗农牧业机械驾驶人员的技术培训、证照发放、档案管理及安全监理。
(十六)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和基层农牧业服务机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党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综合治理和老干部、产业化等工作;协调和指导农牧业各种专业学会、协会的工作,并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牧业经济发展服务。
(十七)承办旗政府和市农牧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说明
2018年纳入本部门预算公开的独立核算单位18个。其中:局本级1个;二级单位16个,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奈曼分校、奈曼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奈曼旗种子管理站、奈曼旗良种场、奈曼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奈曼旗畜牧工作站、奈曼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奈曼旗草原工作站、奈曼旗农牧业经营管理中心、奈曼旗种畜场、奈曼旗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奈曼旗农牧业机械监理站、奈曼旗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奈曼旗动物卫生监督所、奈曼旗草原监理所、奈曼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乡镇动物防疫站15个(一起核算)。
三、部门人员情况总表
单位名称 |
编制人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编制人数 |
事业编制人数 |
工勤编制人数 |
合计 |
在职人数 |
离休人员 |
退休人员 |
其他人数 |
|||||||||||||
参公管理编制 |
全额编制人数 |
差额编制人数 |
自收自支编制数 |
小计 |
行政在职人数 |
事业在职人数 |
工勤在职人数 |
小计 |
临时工 |
三支一扶人员 |
遗属人数 |
||||||||||
参公管理人数 |
全额在职人数 |
差额在职人数 |
自收自支在职人数 |
||||||||||||||||||
合计 |
222 |
29 |
25 |
152 |
13 |
0 |
3 |
338 |
218 |
31 |
24 |
151 |
12 |
0 |
0 |
2 |
118 |
78 |
2 |
1 |
75 |
奈曼旗农牧业局 |
32 |
29 |
0 |
0 |
0 |
0 |
3 |
64 |
31 |
31 |
0 |
0 |
0 |
0 |
0 |
1 |
32 |
20 |
0 |
1 |
19 |
奈曼旗农广校 |
4 |
0 |
0 |
4 |
0 |
0 |
0 |
7 |
4 |
0 |
0 |
4 |
0 |
0 |
0 |
0 |
3 |
2 |
1 |
0 |
1 |
奈曼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