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档案局2015年档案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5-04 浏览次数:106

奈曼旗档案局2015年档案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结合我旗实际,2015年全旗档案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打造规范档案、惠民档案、活力档案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档案工作,全力推进全旗档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

一、加强档案业务指导,推进档案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进一步做好全旗机关单位档案规范指导工作,11月底前完成对全旗机关单位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深入苏木乡镇开展业务指导,树立档案规范示范点。对全旗苏木乡镇档案指导率达到100%,每个苏木乡镇树立1个站办所为档案管理工作示范点,每个苏木乡镇树立1-2个村级档案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全旗档案规范化建设。积极为民生档案服务。今年我们要重点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整理工作的指导,继续跟踪做好林权改制档案、五保档案工作,树立3-5个民生档案工作示范点。积极为新成立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档案,帮助有需要且有条件的家庭建立家庭档案,同时继续抓好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建档工作。

二、加大征集接收力度,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争取全年接收进馆档案不少于500卷(件)。加大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档案进馆力度。加大征集有奈曼特色的档案入馆。今年,我们计划去国家档案馆、自治区档案馆,沈阳市档案馆收集、征集记录关于奈曼旗的各种资料入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9号令,继续抓好对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点工程、离退休老干部的档案征集工作。

三、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今年档案馆争取完成文件级目录电子录入1万条以上,全文扫描1千件以上。馆内工人调配、工龄审核、调资、林权和婚姻登记档案全部实现计算机检索。苏木乡镇场街道和各机关单位也要根据档案信息化的需要,尽快完成室藏重要档案、珍贵档案、利用率高的档案和永久保存的档案电子录入。今后,在向旗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必须纸质文件和电子目录同时移交,缺一不可。做好旗档案信息网站,发挥其信息交流、业务指导与宣传教育的功能,全年更新网站信息40条以上。

四、加强利用服务职能,推进档案利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开放档案和现行文件为群众服务。特别是把涉及民生的各类档案、信息及时整理、鉴定出来,优先提供利用。主动开发档案资源,做好档案编研工作,今年重点做好《奈曼旗档案志》续写工作,10月底前要完成1999年—2014年的续写工作。改进查阅方式,继续推行电话查阅、预约查询等业务,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到便民利民,最大限度的满足利用者需求。

五、加强安全保管条件,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加强档案馆(室)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争取财政资金为档案库房(室)配备相关设备,并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要注重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档案馆(室)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和数据在保管、加工和利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各苏木乡镇场街道配备独立档案室,档案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配备专职档案员,档案员要配备微机,购置必备的档案柜,搞好通风、防盗、防虫、防潮、防火等配套保护措施,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添置空调、扫描仪、监视器等设备。

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推进依法治档进程。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国际档案日等重要节日,通过相关会议、展览阅览和举办竞赛等多形式宣传《档案法》、《档案管理条例》,争取全年开展2次以上宣传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对全旗各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档案执法检查活动,全年接受档案执法检查单位不少于30个,对苏木乡镇场街道执法检查率达到100%,旗直部门达到30%,对毁损、丢失档案的,要依法查处,并督促档案形成单位予以补救。同时积极配合旗人大对档案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在执法检查前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堵塞漏洞。

2015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们会更加振奋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发扬“坚守平凡,创造非凡”的奈曼档案精神,努力开创档案工作新局面,为我旗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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