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自然资源局 “三会一课”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5-26 浏览次数:240


 

    “三会一课是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必须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内容、方式,做到内容严肃、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员必须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一、主要内容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讨论和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报告;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党的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发展党员;作出表彰和处分党员的决定;讨论决定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支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是单位和支部建设的重大问题,即是单位的根本性、倾向性、普遍性和原则性问题。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其他必须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学习交流;组织党员进行集体交心,听取党员思想工作汇报;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

4.党课党支部一般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听1次党课。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支部书记结合实际讲党课。

二、记录总结

1、规范记录情况,“三会一课”开展过程中,指定专人规范记录,详实记载开会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员、缺席人员、主要议题、会议照片等情况。做到填写及时、内容完备。

2、建立档案资料,“三会一课”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党支部及时讲会议记录、考勤名册等资料整理完善,分类归档。

三、督查检查措施

1、接受上级部门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局党委将定期采取督、检查方式进行监管问效,定期通报督查情况。

3、党员邻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坚持党员干部讲党课制度。

4、“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并作为党支部书记考核评议、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5、对无正当理由长期缺勤旷课的党员,将作为认定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给予组织处理。

              

                      2019526


信息来源:奈曼旗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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