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贫困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关于上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试点旗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涉农涉牧资金使用效益,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按照精准帮扶抓脱贫、分类扶持抓巩固、整体推进抓提升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涉牧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各方力量,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二、目标任务
全年整合涉农涉牧资金40255万元,其中,发展特色产业资金21430万元,扶持“三到村三到户”贫困嘎查村6435万元,建设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及扶贫就业创业基地5000万元,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及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30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贷款贴息900万元,扶持社会事业3490万元,确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后资金由政府统一安排投放到重点贫困嘎查村。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
坚持“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把各类涉农涉牧项目资金进行集中整合,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
根据各贫困嘎查村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条件、资源等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突出重点区域建设。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
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贫困嘎查村列出所需建设项目规模,确定年度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
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四、统筹范围
中央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93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含直接发放给农牧民部分及农机购置补助)15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353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920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800万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700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10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500万元。
自治区资金:自治区财政扶贫发展专项资金463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27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配套资金13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805万元。
市级资金:市级财政扶贫资金34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40万元。
旗级资金:旗级财政扶贫资金5000万元。
五、实施流程
(一)制定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关部门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与“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
(二)明确任务。围绕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建立脱贫攻坚项目任务清单,确定好重点扶贫项目和年度建设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在选择扶贫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建立项目库。
(三)整合资金。建立资金整合清单,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任务挂钩,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加快相关涉农资金安排进度,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资金到位后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四)规范流程。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一律履行苏木乡镇场(部门)申报、前期论证、专家评审、政府审批、部门监管、统一验收、统一绩效考评程序。
1.各苏木乡镇场、各部门要根据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建设任务计划,在每年8月底前,向旗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申报下一年度整合资金项目。
2.旗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相关涉农部门及专家对申报项目筛选、论证、评审后,编制下一年度涉农涉牧资金整合计划方案,报旗政府审批。
3.通过审批的项目,由旗财政部门下达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单位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4.各类项目一定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接受验收。
(五)确定绩效。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成果的主要标准,明确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制定资金整合绩效清单,做到项目、资金、绩效有机统一,协调推进。
六、重点项目
(一)发展产业
1、种植、养殖产业方面(责任单位:旗农牧局)
(1)优质药材种植项目1990万元
整合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含直接发放给农牧民部分及农机购置补助)1500万元、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9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大沁他拉镇兴隆地村、红星村、昂乃村、先锋村,黄花塔拉苏木白音敖包嘎查、毛敦艾勒、新发村,沙日浩来镇东沙日浩来。
项目建设内容:投资1320万元,补贴2016年种植的多年生药材4.4万亩,每亩300元;投资670万元,用于药材核心示范区8400亩土地流转费用。
该项目预计带动728户、195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
项目完成时限: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
(2)青贮种植补贴项目1600万元
整合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60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全旗14个苏木乡镇(场)、230个嘎查村。
项目建设内容:种植青贮30万亩,每亩补贴100元。
该项目预计带动3346户、869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
项目完成时限: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
(3)实施种子工程2200万元
整合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20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100万元、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78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全旗15个苏木乡镇(场)(详见附件3、4)。
项目建设内容:投资500万元,用于建设羊改良点50个,每个改良点10万元;投资500万元,改良点引进优质种公羊500只,每只1万元;投资200万元,为80万基础母羊疫病检测(主要是布病),每只2.5元 ;投资320万元,为80万基础母羊打耳标,每只4元;投资30万元,为50个羊改良点建档立卡,每个改良点0.6万元;投资450万元,引进本交种公羊750只,每只0.6万元;投资200万元,引进优质种公驴70头,每头3万元。
全面实施种子工程,淘汰落后品种,改善牲畜品质,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该项目预计带动1455户、378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4)甘薯示范园建设项目900万元
整合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00万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70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青龙山镇。
项目建设内容:投资300万元,在青龙山镇建设1处优质甘薯育苗基地;投资600万元,用于青龙山镇甘薯加工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
该项目可为种植甘薯农户提供优质种苗,预计带动537户、132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
项目完成时限: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
(5)设施农业建设项目1100万元
整合中央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10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大沁他拉镇光明村,沙日浩来镇东沙日浩来、宝贝河,白音他拉苏木。
项目建设内容:500万元用于新建大沁他拉镇光明村保护地蔬菜320亩;400万元,用于维修沙日浩来镇设施农业日光温室100栋;200万元,用于新建白音他拉苏木食用菌基地1处。
推动设施农业带动扶贫,让有能力发展设施农业的贫困户得到扶持。该项目预计带动69户、16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
项目完成时限: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
(6)沙地衬膜水稻建设项目1140万元
整合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1000万元、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配套资金130万元、市级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及建设内容:在八仙筒镇、固日班花苏木、白音他拉苏木、治安镇4个苏木乡镇新建沙地衬膜水稻5700亩,每亩补贴2000元。其中,八仙筒镇扎哈他拉村、垦务局、赛钦、北图勒恩塔拉1500亩,固日班花苏木东毛瑞嘎查1000亩,治安镇西胡斯台1000亩,白音他拉苏木包头、当海、奈林浩来、多日奔敖包嘎查村2200亩。
该项目预计带动229户、63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
项目完成时限: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
2、培育特色产业扶贫示范村10000万元(责任单位:旗委农工部牵头,农牧业局、林业局、旅游局、商粮局)
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95万元、农业开发综合补助资金2430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445万元、自治区财政扶贫发展专项资金163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全旗15个苏木乡镇(场)100个嘎查村(详见附件5)。
项目建设内容:在山区、沙区、平原区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参与度高的100个嘎查村,重点打造庭院经济、沙漠旅游、电商扶贫、专业养殖、设施农业、经济林产业和观光农业等示范村。
该项目涉及“三到村三到户”贫困嘎查村42个,预计带动3703户、1033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
项目完成时限: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
(二)“三到村三到户”项目6435万元(责任单位:旗扶贫办)
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35万元、自治区财政扶贫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及建设内容:扶持66个“三到村三到户”贫困嘎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预计扶持4290户、1221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确保752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项目完成时限: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
(三)农产品交易市场及扶贫就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5000万元(责任单位:旗农开办、商粮局)
整合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055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500万元、自治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05万元、市级财政扶贫资金1010万元、市级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3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及建设内容:在大沁他拉镇镇区规划建设1处占地260亩的扶贫就业创业基地。其中,建设农产品展厅1.2万平方米,仓储库1.2万平方米,交易厅6万平方米,综合功能厅3.2万平方米;建设仓储库、冷藏保鲜库、综合配套服务中心等配套工程。
该项目预计为1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就业创业岗位300个。
项目完成时限: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
(四)扶持旅游产业2500万元(责任单位:旗旅游局)
整合自治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50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及建设内容:投资315万元,用于白音他拉苏木包头旅游扶贫村105户统一装修和改厕;投资100万元,用于白音他拉苏木庙屯嘎查硬化停车场,发展农家乐;投资200万元,用于沙日浩来镇朝包自然村恢复原貌,改厕;投资300万元,用于白音他拉苏木多日奔敖包嘎查房屋立面改造;投资230万元,用于明仁苏木斯布呼勒敖包嘎查建设蒙古包博物馆,改善周边环境;投资1000万元,用于打造固日班花苏木怪柳景区;投资200万元,用于建设青龙山斯布格图村陈国公主墓博物馆,复制陈国公主墓文物;投资155万元,用于旅游规划费用。
该项目涉及5个“三到”项目重点贫困村,通过打造乡村旅游景点,预计带动133户、34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
项目完成时限: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
(五)扶持龙头企业及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项目3000万元(责任单位:旗农牧业局)
整合市级财政扶贫资金1490万元、旗级财政扶贫资金1510万元。
项目实施对象:全旗15个苏木乡镇(场)符合要求的龙头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
项目建设内容:对带动能力强、与农牧民利益联结紧的龙头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给予资金奖励。对发展种植业带动全村三分之一以上耕地或集中连片耕地面积达到5000亩的,每亩补贴50元,最高补贴资金150万元。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培育壮大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打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提升企业(合作社)产业化水平,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项目完成时限: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
(六)贷款贴息900万元(责任单位:旗扶贫办)
整合市级财政扶贫资金900万元。
实施对象及内容:对2017年“三到村三到户”贫困嘎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