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一饲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29 浏览次数:157

内蒙古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一饲料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公告

1工程名称内蒙古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一饲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孙志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内蒙古省通辽市奈曼旗工业东区

工程投资:本项目投资22252.74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大气: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各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及燃气锅炉产生的SO2NOX、颗粒物;

水: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排入污水处理厂,故项目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全部返回工艺再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至集中收集,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消声、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对噪声源治理后,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项目工艺各产尘点产生的粉尘安装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9.5%以上,经处理后废气中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通过专用烟道排放;燃气锅炉通过9m烟囱排放SO2NOX和颗粒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71-2014)中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限制

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

固废:产生的粉尘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收集到的粉尘全部直接返回生产工序;办公生活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装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存,委托环卫部门给定期清运。

噪声: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安装消声器和设隔音操作间,部分设备置于厂房中。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要求。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为企业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可以促进地方相关行业的发展,振兴地方经济。本项目选址比较合理,项目建设满足环境容量要求。本项目对污染物采用了严格的治理措施,措施成熟可靠,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5、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本环评提出的减缓不利环境影响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意见和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采取现现场公示的方式,地点为项目附近各环境敏感点

6、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7、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737718112

联系人:董女士

评价单位通辽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18310809016

 

201675

内蒙古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