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一饲料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公告
1、工程名称:内蒙古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一饲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孙志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内蒙古省通辽市奈曼旗工业东区
工程投资:本项目投资22252.74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大气: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各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及燃气锅炉产生的SO2、NOX、颗粒物;
水: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排入污水处理厂,故项目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全部返回工艺再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至集中收集,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消声、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对噪声源治理后,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项目工艺各产尘点产生的粉尘安装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9.5%以上,经处理后废气中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通过专用烟道排放;燃气锅炉通过9m烟囱排放SO2、NOX和颗粒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71-2014)中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限制。
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
固废:产生的粉尘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收集到的粉尘全部直接返回生产工序;办公生活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装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存,委托环卫部门给定期清运。
噪声: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安装消声器和设隔音操作间,部分设备置于厂房中。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为企业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可以促进地方相关行业的发展,振兴地方经济。本项目选址比较合理,项目建设满足环境容量要求。本项目对污染物采用了严格的治理措施,措施成熟可靠,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5、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本环评提出的减缓不利环境影响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意见和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采取现现场公示的方式,地点为项目附近各环境敏感点
6、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7、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737718112
联系人:董女士
评价单位:通辽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18310809016
2016年7月5日
内蒙古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