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依据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资产清查的目的
本次资产清查的目的是对本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通过摸清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和财务状况,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工作内容、方法
(一)工作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各项资产的损益,从而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国有资产。
1、主要包括账务清理、资产存量、损益认定等内容。
2、清查资产报废、损益、货币性资产损失等内容。
(二)工作方法
1、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及时召开相关资产清查会议,全面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2、对本单位帐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对, 对现有资产进行逐一核实,做到帐实相符。
3、核实各类资产盘盈、盘亏情况。
4、在清理过程中,对于资产损失或是需要报废的资产,要查找原因依据,做出初步鉴定,在财政资产管理部门下达批复后方可依程序进行处置,残值收入上缴国库。
5、在指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各项清查工作,清查结束后,对本次清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报告,经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议后,向本级财政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和各类清查报表。
三、工作要求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要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要求和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
1、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资产清查工作人员,清查过程中要建立工作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2、要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要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附件:1、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6年6月5日
附件1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宝良
副组长:高东兴
成 员:王喜明
闫海辉
孙万军
田 莉
王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