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党员的基本要求
2013年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发展党员的四点要求,提升党员队伍的建设质量。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二、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
下面用四张图简单来介绍一下入党流程,想入党的同学们可要看仔细了。
(1)入党时条件较差,在预备期间转变不大,但本人愿意改正,并且有培养前途的;
(2)预备期间在思想、工作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在群众中影响不好,但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3)工作积极,不怕困难,并有一定成绩,但是思想作风上犯有脱离群众等较严重的缺点,经过教育愿意改正的;
(4)入党时有一定觉悟,但入党后没有什么进步,且有可能达到党员条件的;
(5)由于其他原因应该继续考察和教育的人。
注意: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不宜少于半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延长预备期,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的支部大会关于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应包括延长预备期的理由,延长时间,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延长预备期满后,仍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1)入党动机不纯;
(2)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3)严重违法乱纪,品质恶劣,在群众中影响很坏的;
(4)思想作风恶劣,在党内挑拨是非,闹不团结,经教育无效的;
(5)入党后犯了错误,拒绝检查和改正的;
(6)思想觉悟低,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的;
(7)延长一次预备期,仍没有转变的。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处理,一般情况下,在预备期满或延长期满后实施,但预备党员因犯罪被捕法办的,可提前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仍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