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代表人士网络行为提示

发布日期:2019-03-10 浏览次数:165

党外代表人士网络行为提示

 

网络行为是党外知识分子及党外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外干部要重视网络行为,发现网上违法违规违纪信息、活动的,要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网络平台等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1、坚决不准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2、坚决不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3、坚决不准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

4、坚决不准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

5、坚决不准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

6、坚决不准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

7、坚决不准制作、传播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

8、坚决不得参加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9、坚决不得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

10、坚决不得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11、坚决不得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12、坚决不得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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