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土资源所负责各自区域内国土资源动态巡回检查工作,各国土资源所长为各辖区内动态巡查第一责任人;执法监察大队按各自分工对分片区域内的国土资源所的动态巡回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一、各国土资源所要根据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特点,制定动态巡查工作方案,确定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要认真按动态巡查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要及时发现、并加以制止和上报。
二、执法监察大队要制定动态巡查工作督查方案,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各相关责任人必须按督查工作方案开展责任区动态巡查督查工作,并负责指导责任区域内国土资源所的动态巡回检查工作。
三、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责任人员对所包干责任区域巡回检查。动态巡查工作督查单位应当对责任区域内的土地、矿产资源利用动态做到了如指掌。
四、巡回检查、督查应当认真负责,注重质量。巡查、督查人员应认真做好巡查、督查记录,在巡查、督查的当日必须如实记录巡回检查、督查的时间、人员、线路、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并在下一工作日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核。
五、动态巡查、督查责任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因工作不力,或徇私舞弊,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按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