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4-27 浏览次数:74

2018年农牧业系统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旗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互联网+党建”模式为牵引,加大宣传思想工作力度,推动全系统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年初,党委对全系统的组织、宣传与意识形态工作、反腐败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全年党建工作任务,分解党建工作责任。年内,党委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专题汇报不少于2次,不定期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同时,各支部书记要把党建工作切实抓在手上,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亲自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而且要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年内至少向党委做一次党建工作述职。   

二、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局班子每位领导对分管站办所、股室的组织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每月要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讲党课。坚持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年内各支部要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委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站办所和股室负责人、支部书记与党员谈话要达到全覆盖,谈话人要虚心听取各级干部的建议意见,及时了解每名干部的所思所想;善于开展提醒谈话,对不遵守作息制度、不坚守工作岗位、对待工作敷衍塞责、工作作风浮漂的党员干部要进行提醒谈话;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以上开展的各类谈话,每名谈话人要随时做好谈话记录。严格执行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凡是本系统内的干部职工在操办婚庆喜庆事宜前必须向党委书记进行书面请示汇报,禁止大操大办或变相操办红白喜事。实施学习记录调阅制度,各位分管领导及各支部主要负责人要不定期抽查调阅集体或个人学习笔记,并进行签阅。

三、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为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培训、领学、自学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年内,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不少于12天,每名领导干部完成一篇可供借鉴的调研文章。各支部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0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十九大及上三级“两会”精神,学习“两准则三条例”,以及临时安排部署的一些必学内容,同时农业政策法规列入学习读书日的学习内容。每名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学习,认真做好个人学习笔记,年内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结合庆“七一”等相关节日,举办“如何抓好支部党建工作”“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党支部书记”等为主题的培训。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开设网上学习专栏、党员之家、党建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定期分享学习内容、开展学习课堂小测验,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为方便各支部学习,党委将统一制发十九大辅导读本、学习百问、《治国理政》第二卷、《实践》等系列党内学习资料。

四、加大党支部及党员队伍管理。围绕“四型”机关建设,开展支部“晋位升级”活动,将局属党支部按照 “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对评定为一般、较差的党支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未能转化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党费征缴及管理,每名党员要按照组织部门要求及时缴纳党费,各支部要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对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按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谈话,并及时向党委作出说明,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党员及时给予关爱帮扶。对工作积极、表现优秀并有意愿加入党组织的干部及时吸纳到党组织,并全程进行记录。

五、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建设。一是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抓住旗级争创文明城市的有利契机,继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培育选树推广活动,良种场、种畜场要重点开展“道德模范户“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进一步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想事干事氛围。切实调动每名干部参与信息撰写工作的积极性,将基层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并借助电视、网络、微信平台等媒体,对身边的好干部、优秀党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先进事迹,对实用技术、惠农政策、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宣传,进一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三是加强舆情监管,有力维护和谐稳定安全环境。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安全责任书,禁止借助各类媒体造谣信谣传谣,自觉抵制非政府组织的各类违法活动,通过微博、微信造谣或传递负面信息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发生在我们行业的热点或焦点问题,及时发声,说明情况,把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

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按照“三重一大”制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支部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并加强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尤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干部要加强监管,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签字备书制度进一步明确每名领导干部、环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警示教育,各支部要及时通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并定期组织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敬畏意识,有效防范“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发生。建立健全防范“微腐败”长效机制,每个站办所、股室主要负责人,按照要求查找出潜在廉政风险点,并作出廉政承诺,防控风险,年末对照防范措施和承诺进行述职述廉。年内,局党委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组织举办1次廉政党课、4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各支部每季度也要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内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查工作,讲1次廉政党课。按照旗纪委“三务”公开通知要求,各支部要对党务、政务通过公开栏、内部微信群等形式实时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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