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学教办字〔2018〕1号
关于组建微信群党支部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场党委,各党工委,旗直各系统党委:
为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微信群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微信群组织学习、开展活动、推动工作的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就组建微信群党支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微信群选择
各党(工)委均要选择确定1个微信群组建微信群党支部,要求该微信群成员较多、比较活跃,一般可选择党委“两学一做”“学习讲堂”微信群,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也可选择“脱贫攻坚”业务工作群等。
二、组织设置
各党(工)委组建的微信党支部为非建制性党支部,一般以党组织或微信群名称来命名,如:XXX微信群党支部。微信群党支部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设书记1名,各党(工)委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三、组建程序
由各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副职)或组织委员(党办主任)牵头,在微信群内发布组建党支部的公告,可以采用党委推荐、群成员推荐、党员自荐的方式确定党支部初步人选,在核实确定党员身份后,采用群成员投票选举或党(工)委研究确定的方式组建微信群党支部,发布群公告。微信群党支部采取线上(建立党支部微信群)或线下的方式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在微信群内组织学习、开展活动。
四、经费保障
旗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党(工)委微信群党支部的组建进度、开展活动情况、实际工作效果、微信群成员的满意度等方面,从旗级党费中拨付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支持微信群党支部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旗委将组建微信群党支部工作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考核内容。各党(工)委要切实做好微信党支部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并于6月26日前将微信群党支部人员组成情况报旗委学教办邮箱:Lxyz1508@163.com。各微信群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支委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调动微信群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推动工作。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微信群党支部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奈曼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