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设置人申请,我委同意变更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项 目 |
原核准登记事项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名 称 |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福兴社区卫生服务站 |
无变更 |
地 址 |
奈曼旗大镇草原街东段北侧 |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草原街中段南侧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王宏君 (赵海民) |
无变更 |
类 别 |
社区卫生服务站 |
无变更 |
诊疗科目 |
全科医疗科 |
无变更 |
床位(牙椅) |
0 |
无变更 |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