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旗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全面加强全旗驻村工作队管理和对驻村工作队员的关心关爱,经旗脱贫攻坚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紧急通知如下:
苏木乡镇场党委要对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负总责,按照驻村工作队员属地管理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原则,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保障监督,准确掌握驻村工作队员实际到村开展帮扶工作等情况。要经常向旗包联领导汇报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各类问题。注重与旗直各派出单位的沟通联系,如实反馈各单位派出干部工作情况,对不按要求驻村、工作消极懈怠的驻村工作队员及时约谈提醒,对驻村工作不力的,及时上报旗脱贫攻坚工作队管理办公室,提出调整或召回建议。党委书记要在驻村工作队员考勤表上签字,按照实际出勤情况及时足额发放驻村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绝对不能按人头平分,剩余部分留作后续工作经费,旗委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规发放的资金进行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旗直各派出单位对派驻队员进行联合管理,加强日常监控,按照 “七有”要求,为派出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近期重点解决17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租赁房屋及冬季取暖问题,购置必备的工作和生活用品,各苏木乡镇党委也要参照上述要求保障本级派出干部的工作生活需求。
驻村第一书记要切实履行驻村职责,组织工作队员按要求在大数据平台签到,对不能正常签到的要记清原因,认真填写驻村工作队员及包户干部出勤情况统计表,按实际情况在工作队员工作日志上签字,组织驻村工作队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切实做到“五清”要求,即脱贫底数清、目标任务清、帮扶责任清、政策措施清、工作要求清。
中共奈曼旗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