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我旗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目前汛期将至,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汛期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且极易因自然灾害引发次生衍生事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提前部署、准备充分、预防得力。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与气象、水利、国土、农牧等部门积极沟通联系,加强协调联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结合“打非治违”等工作,立即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搞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要充分发挥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技术优势,组织其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排查治理隐患。
(一)矿山企业特别是井工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检查矿区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情况,加强对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对存在危险性较大和隐患突出的矿区和矿井,要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坚决杜绝淹井(矿)和滑坡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民爆器材企业要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三)在建工程安全。住建、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管,保证排水系统畅通可靠,要把防洪水、防垮塌、防滑坡和泥石流等作为监控重点,涉及深基础、不良土质等易发生垮塌的工程必须进行放坡及相应的护壁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施工工地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尤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四)教育部门要抓紧排查学校危房,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中小学危房的管理。各级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学生涉水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对无安全保障的夏令营活动要一律取消。
(五)水务部门要加大各类库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要完善各类防洪度汛预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以往预案实施和隐患排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洪度汛预案,特别是对河流、水库重点山洪易发区、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的防洪预案进行全面修订,努力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操作性。要针对山区群众居住分散、信息传递困难的实际,进一步健全山区乡镇防御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制度,认真落实旗政府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层层落实责任制度及汛情监测、传报机制和安全措施,保证防汛指令及时传递到千家万户。二是要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各地和水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河道、水库等危险地段,明确安全责任人,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对地质灾害严重地区,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疏散当地群众,避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三是要加大库区周边管理,增设安全警戒线和警示标志,严防个人涉水特别是中小学生集体涉水行为,遏制各类涉水事故的发生。四是要加强渔业捕捞作业和船舶安全管理,要做好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
(六)公路、市政工程及其他各行业领域企业都要结合实际,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因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三、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通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