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旗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奈政办发[2013]51号)及旗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一系列通知要求和部署,旗安委会决定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督查的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9月10日。
二、督查方式
督查的方式:主要采取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业务督查的办法。
(一)听取以“百日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阅相关资料及各种文字档案;
(三)实地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四)对存在的一般隐患和问题进行现场查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或指定、移交有部门查办,旗安委会挂牌督办;
(五)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与各地、各部门、企业交换意见。
三、检查内容
督查的内容:
(一)旗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旗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奈政办发[2013]51号)中规定的检查内容。
(二)各地、各部门落实旗安委会近期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各类专项大检查等相关文件情况。
四、督查组划分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姚国忠 旗安监局副局长
宝建华 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
成 员:陈广文 旗安监局综合股股长
张宝辉 旗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队长
督查单位:大沁他拉镇、黄花塔拉苏木、沙日浩来镇、青龙山镇、新镇、义隆永镇、街道办、住建局、交运局、文广局、教体局、卫生局、农牧业局、旅游局。
出车单位:旗安监局
第二督查组:
组 长:李玉江 旗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宏峰 旗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成 员:马文科 旗安监局副局长
马东明 旗安监局监察股股长
督查单位:八仙筒镇,白音他拉苏木、东明镇、治安镇、六号农场、明仁苏木、固日班花苏木、八仙筒经济开发区、经信局、质监局、国土局、农电局、商务局、林业局、石油公司。
出车单位:旗政府办
五、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要在全旗春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组长要全面负责,按规定时间、任务和检查内容搞好督查,一定要严格认真,绝不能走形式。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对检查敷衍了事,不负责任,致使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后,要于9月15日前将督查工作情况书面报旗政府安委办。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