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旗开展输油、输气管线、城市燃气管网等火灾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6 浏览次数:146

关于在全旗开展输油、输气管线、城市燃气管网等

火灾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赤峰市暖气管道火灾、青岛输油管道爆炸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全区开展输油、输气管线、城市燃气管网等火灾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安委办发[2013]86号要求,经旗安委办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输油、输气管线、燃气管网等火灾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范围

一是辖区内所有输油、输气管线。二是城市燃气管网、液化石油气企业、天然气企业、人工煤气企业、CNG加气企业。三是易发生火灾性事故的易燃易爆单位、燃气供热、换气站(点)、加气站。四是酒店、餐饮、娱乐等场所及针对居民小区燃气供暖设施、设备的用气安全。

    二、整治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安全投入情况。

   (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直接作业环节审批和监控情况。

   (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

   (四)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及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储备情况。

   (五)距离生产生活设施和市政管网较近的输油、输气管道、燃气管网占压情况的隐患排查。

   (六)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输油、输气管线、城市燃气管线的安全保护措施。

三、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从1125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立即制定详尽有效的检查方案,明确整治行动的重点和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要严格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在辖区内认真开展输油、输气管线、城市燃气管网等火灾性事故的隐患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按照整治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迅速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从严执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四)12月中下旬,旗安委会办公室将牵头组成由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输油、输气管线、城市燃气管网等火灾性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2013年123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旗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   

    电  话:4226057(传真)

    邮  箱:nmajj206@163.com

 

                                   0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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