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旗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两节”期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以抓防范、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的范围涉及全旗各行业、各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燃气管道(站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学校、网吧、医院、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人群密集场所,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二、检查时间
此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2月14日
三、职责分工
大检查行动由旗政府组织,旗安委办协调指导,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具体分工为:
(一)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旗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分别负责牵头组织。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旗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三)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旗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四)冶金有色、机械、电力、轻工、纺织等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旗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五)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旗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六)民爆物品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旗公安局、经信局负责牵头组织。
(七)人群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旗公安消防负责牵头组织。
(八)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
(九)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旗教育体育局负责牵头组织。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周密安排部署,并将大检查的相关内容迅速传达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将此次检查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岁末年初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安排、部署和落实。要严格落实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超前部署,健全工作机制,逐级分解任务,确定牵头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深入基层、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此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在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组织强有力的检查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确保取得实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详细隐患自查方案,科学设计排查流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全面落实资金和责任,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效果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
(二)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对检查中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严看死守,并及时反馈信息,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直至隐患彻底清除,决不让隐患酿成灾难。凡是在时限范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三)严格开展检查工作,严肃追究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查找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决防止“走过场”。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将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因检查不细致、把关不严格引起直接监管行业发生伤亡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加大宣传各地区、各行业(领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正面典型,挖掘曝光负面案例。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参与排查工作,全面、细致的查找各种事故隐患,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