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6 浏览次数:169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3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宣部、国家安全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13年全“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原则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方法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加快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2013年全“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旗文广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共同主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办。旗安委会成立由副主任任主任,各主办单位领导和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及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重点宣传教育活动。

  五、重点活动

        (一)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5月31日)。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视频会议;同时,旗安委会主要领导在旗电视台做动员讲话

    (二)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6月9日)。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负责人集中起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工作。

    (三)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公众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电视等各类媒体、标语宣传单、展览展示和现场咨询解答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等方面咨询与服务。

    (四)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日至16日)。围绕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4号),开展基层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一是在文化周期间,指导、推动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乡镇、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三积极组织并参加全市举办“以人为本,聚焦安全”摄影、书画作品展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是组织法制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深入企事业单位,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至23日)。各地、各部门要广泛组织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通过主流新闻媒体,以深度宣传报道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安全基础建设,深入推进“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为主线,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程宣传

  (七)开展好具有行业特色的宣教活动。一是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在行动”、“安全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广泛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技能比武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二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教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公通字〔2011〕20号)等要求,强化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三是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六、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考核力度,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切实增强活动实效。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今年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广泛宣传筑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监督防线,实现降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或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切实做好活动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地和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分别于5月30日和7月3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同时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组委会办公室将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简报进行宣传和推广。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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