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6-12-26 浏览次数:161

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奈曼旗环境保护局党组

今年以来,在旗委、旗政府和旗纪委的统一领导下,环保局党组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有力保证环保工作健康高效开展。根据旗纪委奈纪办字[2016]30号《关于旗直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代表班子整体在实绩考核会议上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年来,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定年度全局党风廉政工作思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始终做到重要精神亲自传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分管科室、站、大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环保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明确任务工作。局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修订定完善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缕清和明确了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项目化,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党组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各股室、监测站、监察大队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对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廉政教育、推进预防腐败、加强日常监督、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廉洁自律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

二、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推进党风行风政风建设

局党组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旗有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环保部门党风行风政风建设。一是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为促进全局各股室、站、大队常态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局开展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工作,坚持纠正“四风”。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党组会、局务会、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会议精神;二是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个人承担的责任,对照“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接待标准,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严格公车管理,规范公车使用,节假日期间由局办公室统一封存所有公务车辆(除应急车辆以外);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在重要节点上加强了廉洁自律,禁止“四风”问题。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纪律建设

局党组坚持纪律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作用。一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了相关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个人不足,进行改正;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在2015年年初召开局务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党组书记、局长不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项工作,而由分管领导负责;四是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条例,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学以致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自觉意识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干部职工教育有待深化。环保工作按规范要求要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和综合性,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水平和办事能力有较高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少,环保专业人员又少,加之日常学习培训次数少时间短,与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有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深化以提高实用性。

  (二)纪律作风有待加强。一个时期以来,我局重环保执法,干部纪律作风学习教育相对较少,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学习。

    五、下步工作安排

  (一)着力单位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规范执法人员言行、着装、礼仪,获得更高社会认同。

  (二)突出班子责任落实。强化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做到分管业务和党风党纪两手抓相促进,对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追究责任。

  (三)强化干部纪律作风教育。将干部纪律作风教育作为年度岗位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教育培训的实用性,继续坚持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学业务、学廉政法规的积极性,提高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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