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9 浏览次数:184

奈曼旗环境保护局

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股室,监察大队、监测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局领导班子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组  长:杨静源

副组长:戴赛音

成  员:李少秀  尹洪波  王 波  王佳林  祁辅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少秀任主任,祁辅媛任联络员。领导小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组织协调,制定落实本部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全局意识形态工作。

     二、相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意识形态具体相关工作,各股室、站、队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工作职责。

(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和检查各股室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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