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旗委编办副主任 —蒋万辉)
1.积极主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2.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对分管的综合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3.关注分管股室廉政动态。加强对分管股室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与分管股室股长进行廉政谈话,实现关口前移。对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4.细化制定廉政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中,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指导分管股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结合分管业务实际,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台账。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转变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主动报告个人事项。年末进行公开述廉,接受干部群众评议,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