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编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0-04-23 浏览次数:105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旗委编办副主任 蒋万辉

 

1.积极主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2.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对分管的综合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3.关注分管股室廉政动态。加强对分管股室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与分管股室股长进行廉政谈话,实现关口前移。对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4.细化制定廉政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中,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指导分管股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结合分管业务实际,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台账。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转变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主动报告个人事项。年末进行公开述廉,接受干部群众评议,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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