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监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旗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通辽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规划目标,在开展职业卫生典型示范企业基础上结合我旗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大力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高我旗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二、年度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年度目标
1.2013年目标:4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国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2.2014年目标:8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国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3.2015年目标: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全部达到国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二)主要内容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分为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10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ZW-JB-2013-002)。各苏木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按照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开展建设活动,查找差距,并限期整改。旗安监局对逾期不整改的,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相关作业。到2015年仍达不到基础建设要求的,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请旗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关闭。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份)。各苏木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要将本地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情况底数摸清,掌握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产业结构、数量、类型、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和历来发生等情况,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基本情况信息数据库,为建设活动的全面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全面实施阶段(6、7、8月份)。旗安监局要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典型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选择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用人单位,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开展工作,探索建设活动的开展方式、运行机制,创新形式和内容,全面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9、10月份)。各苏木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组织形式多样、高效的检查与验收活动。通过检查促进建设活动开展,并对建设活动开展结果进行考核,逐项打分,根据得分情况,衡量是否达到了工作目标要求。
(四)总结阶段(11月份)。各苏木镇街道农场管委会要将一年来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并及时上报,旗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并上报市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用人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用人单位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对建设活动内容及要求的认识。
(二)开展试点示范按照“先试点,后示范,再全面”的原则,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典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总结过去创建工作中好的思路,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修改和完善创建标准和方案,继续通过树立典型,推广示范单位中职业病危害控制的先进管理经验,带动同类型用人单位提高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促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以执法促创建。一是用人单位进行自查。用人单位要组织内部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进行自查,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职业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对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二是加强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发生自查走过场和不整改的现象,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认真落实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各项要求。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并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将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上报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