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旗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由于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作业。
近年来,全国乃至我旗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呈多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给社会带来极坏影响。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事故发生后处置不当导致事故后果的扩大,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还不到位等问题。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全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一是业主或发包单位要在发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任务时,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和历年安全生产施工情况,对无场地、无专用设备、无固定人员、无规范安全管理的“四无”企业或个人。二是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作业负责人员、监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知识。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规定,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三是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要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制定有效的施工方案、配备满足作业需要的防护设备,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对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
二、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工作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表明,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是一线员工,受到伤害的也往往是一线员工,施救不当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也是一线员工,解决一线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一是各类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企业要利用放假或生产任务较轻的时间,对所有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必备的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杜绝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其中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等相关文件和规范。二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要将有限空间作业作为必查内容,督促有关施工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结合作业环境特点,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包括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员工安全意识等在内的安全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三是要对有限空间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进行通报,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四是广泛宣传要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黑板报、宣传标语等一切可以利用的载体,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积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有限空间作业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要摸清以下三类有限空间作业的基本情况和危险因素,建立基础台账。一是密闭设备。包括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包括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包括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蓄水塔(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要在有关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涉及冶金煤气管道、窑炉、腌渍池、污水池废井、地窖(包括农村的贮藏窑)、污水池(井)、沼气池等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以及市政工程、工程电力、通讯管道井(沟)、化粪池、下水道等重点作业环节等进行检查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情况。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没有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要将治理整顿有限空间作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一项重点内容,严禁非法承包、违法转包和无资质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工作,要及时治理纠正并依法取缔非法从事污水池(井)、化粪池、下水道清污作业行为,严禁各单位将进入井下、沟池、管道等有可能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场所的清淤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有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彻底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施救的行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严肃查处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责任、不建立完善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保证有限空间作业投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肃查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进入春季以后,随着天气逐渐变暖和气温的升高,贮罐、管道、地下室、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发酵池等有限空间内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聚集增大,因自然通风不良,极易造成急性中毒窒息事故。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有限空间作业环境特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生产。
二○一四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