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旗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事故隐患,旗政府决定,在去年冬季开展全旗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从即日起在全旗范围内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针对去冬今春天气干燥、气温趋暖、火灾隐患逐渐增多、各行各业生产和人员流动更加频繁等特点,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辖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时间及形式
(一)检查范围。全旗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及特种设备、冶金工贸、农机等行业和领域的检查。
(二)检查时间。从2月25日起到4月底结束。
(三)检查形式。采取企业自查,辖区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旗政府办和旗安委办、旗监察局联合督查的方式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一)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治理。旗安监、公安、国土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矿井通风、提升、运输、供电、排水等各大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露天矿山着重对边坡稳定状况进行检查,对不稳定部位和浮石进行及时处理,严格按照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尾矿库要对排洪系统、坝体位移、沉降、干滩长度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对火工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对不按要求储存、使用火工品的要坚决给予打击,对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要停止供应火工品。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层越界、证照不全以及以采代探、非法转让、一证多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治理。旗安监、公安、交运、工商、园区等部门要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及运输活动。加强危险化学品罐车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装、混装,防范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
(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治理。旗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运输安全管理,严防运输过程中的碰撞等原因造成燃爆,加强销售点的监管,对零售许可证到期的经营网点进行逐个检查,防止出现非法违法经营现象,重点检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管理和各经营户未销售的库存烟花爆竹管理情况,对到期仍有库存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妥善处理,确保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环节无重大安全隐患。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治理。旗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对各类交通运输企业(户)、运输车辆、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营运班车、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治理“超速、超载、超限”等现象,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以及客货混装和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带病上路、农用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坚决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五)开展建筑施工等安全专项检查治理。旗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特别是在建项目业主、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在建项目复工生产的审查制度,严格安全施工措施,突出加强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设备、用电等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坍塌、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及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此外,还要做好供水管网、燃气管网和管道、燃气站点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治理。旗公安消防要与旗商务、文化、卫生、教育等部门联合,重点检查商场、网吧、宾馆、洗浴、歌厅、饭店、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和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完好齐全情况。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
(七)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治理。旗质监部门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和单位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压力管道和运输危险品槽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八)开展工商贸领域安全专项检查治理。旗经信、园区管委会、商务、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安排部署工业企业、商贸物流、建材、轻纺、商场、市场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避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旗教育、卫生、食品、电力、石油、经信、文广、林业、水务等行业和领域,要结合各自行业领域特点,在全面组织开展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搞好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整治工作。
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和八仙筒经济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对辖区内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和未取得相关证照便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负总责,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将本《通知》精神以及本辖区、本部门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首要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党政“一把手”、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
(二)精心组织,深入检查。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队检查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作业现场和重点区域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切实进行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苏木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辖区属地管理责任。旗安委会总体负责这次全旗安全大检查负责的组织领导,旗安委办负责具体的协调、组织和综合监管工作。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辖区内和各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制度,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据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大小,对有关责任人坚决处罚到位,涉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事故背后的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一查到底,坚决严肃追究。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同时,旗旗政府办、旗监察局和旗安委办将组成联合督导组专门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行业管理部门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打击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情况;领导干部跟班带班以及分片包点责任落实情况等。对于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旗安委会将予以通报批评,新闻媒体将予以媒体曝光,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和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并将这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于2014年5月10前上报旗安委会办公室。
附:奈曼旗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奈曼旗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布 仁 旗政府旗长、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喜伦 旗委常委、安委会副主任
王 刚 旗政府副旗长
成员单位:安监局、公安局、经信局、交运局、住建局、教体局、国土局、质监局、商粮局、工商局、文广局、药监局、卫生局、农牧业局、水务局、林业局、园区管委会、交警支队、消防大队、农电局、奈曼石油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