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3 浏览次数:149

关于开展2014年全旗“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和通辽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4年全“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立足打造安全生产“大宣传”格局,为推动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2014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由旗安委会领导,统一部署和研究活动的有关重大事项和决策。旗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安排

        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在各旗苏木乡镇场(街道)、八仙筒经济开发区、园区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展开。

 (一)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仪式。奈曼旗“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时间与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旗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驻奈中区市直企业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

 (二)开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活动。组织宣讲团集中宣讲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各地、各部门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主要企业负责人参加宣讲活动

 (三)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今年咨询日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固定每年6月16日为全旗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的咨询日活动主题,自行确定咨询日活动方式和内容,方案报旗安委会办公室审定。旗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有关领导参加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咨询日活动。

 (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社会各界及生产经营单位,观看主题宣传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等影片。活动由各地安全监管办、行业主管部门等组织实施。所有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都要组织观看或巡回播放,扩大覆盖面。

 (五)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制定的2014年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实施,要将此项活动贯穿全月。所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社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都要开展一次预案演练,较大企业可以组织观摩,电视台等各媒体单位要全方位跟踪报道。

 (六)开展安全生产文化系列宣传活动。在全旗开展“安全生产志愿者”宣传活动,组织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辆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

 (七)播放广播、电视类公益广告。旗文广部门负责在旗电视台每天播放安全常识、温馨提示和警示语;在奈曼新闻前黄金时间段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各地要组织当地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相关的公益广告。

    (八)开展行业性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和教育行政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安全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交通运

输等部门、公安交警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好安全主题宣传活

动。各相关行业(领域)要开展相关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旗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提早谋划,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认真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旗安委会对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考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体、文化阵地,组织新闻单位围绕“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

(三)上下联动,加强沟通。要坚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与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相结合,推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于5月31日和7月5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形式将“安全生产月(含“咨询日”)”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报送至旗安委会办公室。

  人:韦婉

联系电话:4220647(传真)

邮    箱:nmajj206@163.com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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