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通辽市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安委会字〔2014〕3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我旗“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随着元旦和春节的临近,人流、物流、车流逐步进入高峰期,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同时冬季气候寒冷,极端天气增多,生产安全事故进入多发和易发期。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意识,充分认清当前我旗安全生产形势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集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非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重点排查交通运输、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工整改。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动员、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入排查治理我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冶金等其他行业领域,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要加强联合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巩固和扩大“十打十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特别要针对岁末年初市场需求趋旺的实际,严厉打击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烟花爆竹擅自非法生产、经营,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运输和建设项目抢工期、抢进度、抢任务施工等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四是认真做好企业领导带班和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停产放假的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复产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验收方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各级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三、立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元旦、春节前后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级公安、交通、铁路等部门(单位)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确保春运安全有序,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车站、机场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管理预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要针对节日临近大型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要严格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其他部门也要结合行业实际,切实加强本部门、本行业节日期间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旗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两节”期间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加强应急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