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领导包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9 浏览次数:184

关于印发《奈曼旗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领导包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现将《奈曼旗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领导包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

 

 

 

 

 

                                                    

抄送:局班子成员、局相关股室                          

 

奈曼旗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领导包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按照旗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三个清零”要求,深入推进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三)严惩黑恶势力,保证线索清零。切实做到确保实现“三个清零”,即台账清零、存在问题清零、积压线索清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

二、责任分工

责任人:李茂平

责任分工:负责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工作

责任人:田爱军

责任分工:做好扫黑办日常工作,积极配合纪检、公安部门移交线索情况,围绕黑恶势力做大成势为主线,顺藤摸瓜,深挖彻查背后“保护伞”。

责任单位:局扫黑办

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张晓辉、张友涛

责任人:朝格图

责任分工: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胁迫搬迁或者煽动闹事,黑中介、黑物业、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强收“保护费”、未经验收提前交付使用或者长时间不能办理权属登记等房地产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

责任单位(股室):房产股、房地产管理局、房屋征收办公室、物业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股室)负责人:孙利军、于俊、马作辉、周永生

责任人:崔海学

责任分工:在建设工程领域暴力抗法,阻扰市政道路重点工程施工,在建筑市场管理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恶意欠薪、暴力讨薪、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等涉黑涉恶涉乱线索。

责任单位(股室):城建管理股、建工股、质监站

责任单位(股室)负责人:崔立明、隋德庆、解全党

    责任人:林春山

责任分工:给排水领域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责任单位:奈曼旗自来水公司、奈曼旗污水处理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确保系统自上而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二级单位日常抓”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落实。责任领导主动督办解决分管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确保完成线索清零。各股室、二级单位要在本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

(三)严肃工作纪律。全系统上下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层层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案件办理不到位不松手,切实做到真查、实办。对不主动、不积极、不担当、不负责的单位,坚决零容忍、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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