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阶段性工作总结的报告
旗扫黑办:
自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重大决策上,全局发动、全面部署、全力推进,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住建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股,具体抓好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并制定下发了《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严格执行“一
岗双责”,逐级、逐层、逐人明确细化责任。严格按照旗扫黑办工作要求,安排专人专屋专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确保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结合住建工作特点分析本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全体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利用“安全生产月”等广泛宣传住建系统法律法规,设置扫黑除恶宣传牌匾和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LED电子屏滚动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悬挂宣传条幅50余条,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4次,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其中专题学习2次。发放扫黑除恶明白卡及解答手册700余份,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75-4226544,大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氛围。
三、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为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认真履行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负主要责任,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体研判。同时,完善和落实线索摸排措施,研究制定《扫黑除恶工作例会制度》《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制度》《线索摸排制度》等7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深入摸排,坚决依法打击
及时掌握住建领域的有关动态,对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有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的部位进行重点排查,先后开展3次排查,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目前,通过对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进行摸排,没有发现涉黑涉恶的情况。通过线索摸排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对住建系统涉乱线索进行摸排,发现涉乱线索7条,目前已全部移交至旗扫黑办,对后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问题线索清零。
五、强化矛盾化解,确保和谐稳定
将扫黑除恶工作同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相结合,坚持以信访化解为切入点,延伸至各个方面。积极主动做好矛盾化解排查调处活动和黑恶势力摸排工作,及时化解住建领域矛盾纠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强化住建部门履职担当,为全旗和谐稳定作出住建部门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我们继续加大对住建领域涉黑涉恶的打击力度,在以后的工作中,一是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全面掌握建设系统中存在的黑恶线索,对摸排出的涉黑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项目“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建筑市场环境。二是继续扩大宣传,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三是持续强化领导,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四是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整改,持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深入。
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