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2019-07-09 浏览次数:96

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整改方案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反馈意见,深入查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成效,确保完成“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制定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旗委部署


要求,按照“六个围绕”的要求,聚焦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列出的问题清单,深细照、举一反三,在住建系统内集中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排査、大整治,坚持边查边改,对标整改,专项整治,及时补差补缺、纠偏纠错,实行最严厉的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坚决做到改到位、改彻底、不貳过,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整治的重点问题和主要措施

()政治站位方面

问题1:安排部署不够及时

整改措施:

1、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政治站位、责任担当上全面提升。按照“四有”(有方案、有部署、有行动、有成效)要求,开展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送住建系统扫黑办

(责任单位: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2月底前)

2、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开展一次督导,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住建系统扫黑办;责任人:田爱军;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问题2:思想认识上有盲区

整改措施:

3、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关于扫黑除恶的工作部署要求进行再对表再学习,坚决克服“无关论”“乐观论”思想不断增强专项斗争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责任人:李茂平;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问题3:压力传导不到位

4住建系统扫黑办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自上而下层层签订《无黑恶势力承诺书》

(责任单位:住建系统扫黑办;责任人:李茂平;完成时限:2019年4月底前)

(二)依法严惩方面

问题1:线索核查机制不健全

整改措施:

5、住建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行业内开展一次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行动,解决行业部门线索反馈少、质量低问题。自査报告和行动方案、总结报住建系统扫黑办。

(责任单位:住建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组织领导方面

问题1:专题研究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

6、每月召开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分析研判专项斗争新形势、新动向,及时解决具体问题。各单位要定期将联席会议开展情况报住建系统扫黑办。

(责任单位: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人:各单位扫黑办主任;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长效坚持)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旗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整改专题调度会议,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事宜,推动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整改时限。从2019年2下旬开始至2019年6月底,利用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整改,6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抓整改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住建系统扫黑办要做好牵头抓总工作,主动协调对接各单位把整改任务落实好。各单位要在本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整改任务逐一落实到具体、具体责任人股室单位,能立行立改的,倒排时间集中往前赶,确保规定时限内完成需持续整改的,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

    (四)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重大复杂案件统一执法、案件移交、协同办案、责任倒查等机制,形成抓源头、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把扫黑除恶与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结合起来,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五)严肃工作纪律。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上下联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层层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松手,切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改,改彻底、改到位。对整改不主动、不积极,不担当、不负责的,坚决零容忍、严肃问责。

 

 

 

 

               中共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委员会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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