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文史学习委员会
1、制订和实施本委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委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协提案工作业务知识,强化对委员撰写提案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组织、征集提案,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立案,协商确定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活动;遴选重点提案,组织好主席领办重点提案的调研、协商、答复、反馈工作,为办好提案提供服务;组织委员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协商活动,为全旗各项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3、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史资料的方针政策。负责征集、整理和编辑出版奈曼文史资料;加强与史志办及各兄弟旗(县、市、区)政协的联系,做好文史资料的研究、交流和利用工作;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
4、组织和推动政协全体委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知识,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发展布局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开展调查研究。
5、负责与所联系界别政协委员的联系;承办旗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农牧业委员会
1、制订和实施本委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委员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在发展农牧业经济及农牧业科技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委员更加全面地了解形势,掌握政策,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3、根据我旗农牧业和农村工作的实际、农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组织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调查研究、视察与座谈活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时向旗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与旗相关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并围绕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和监督。
5、负责与所联系界别政协委员的联系,指导和协助联系的委员活动小组或界别开展活动,做好有关服务工作;承办旗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科技法制委员会
1、制订和实施本委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经济建设、科学技术、法治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委员了解我旗经济、科技、法治等方面的最新情况,为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3、组织委员围绕我旗经济建设、科技工作、法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协商,收集、反映本委所联系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4、发挥联系界别政协委员智力密集和信息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开展联络活动,为内引外联、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做好科技下乡、法律咨询援助等为民服务活动;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与对口协商。
5、负责与所联系界别政协委员的联系,指导和协助联系的委员活动小组或界别开展活动,做好有关服务工作;承办旗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文教卫生民族宗教委员会
1、制订和实施本委年度工作计划。
2、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教育、卫生、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帮助委员了解文化、教育、卫生、民族、宗教等方面发展情况。
3、广泛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重点围绕文化、教育、卫生、民族、宗教等工作开展调研协商活动,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组织委员发挥本界别优势和专长,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为服务广大群众贡献力量。
4、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与对口协商;负责与所联系界别政协委员的联系,指导和协助联系的委员活动小组或界别开展活动,做好有关服务工作;承办旗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